全國青年盃游泳錦標賽發生偷拍事件,去年6月,台中北區運動中心舉辦賽事期間,一名巫姓男子趁機躲進B1女廁,持手機偷拍2名國中少女如廁,被害人察覺異狀報警逮人。法院考量巫男犯後與2名少女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後依2次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處巫男1年5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2025年6月6日,台中北區運動中心舉辦全國青年盃游泳錦標賽期間,巫男於下午1時許躲進B1女廁,拿手機偷拍2名國中少女如廁,被其中一名少女發現,巫男見事跡敗露後,立刻刪除影像,少女報警處理。
法官考量,巫男在偵訊及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事後也與兩名少女成立調解並履行完畢,並獲得原諒。審酌巫男無故意犯罪前科、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後,依2次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各判1年2月、1年5月,應執行徒刑1年5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接受性別平等之法治教育3場次;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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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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