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最期待的就是發票開獎。不過,台北國稅局近日分享一起真實案例,一位化名「小賈」的民眾,長期透過網路平台賣貨,日前幸運對中當期雲端發票100萬元大獎,正當他準備開心地領取這筆財富時,卻被國稅局擋下,最終一毛錢也拿不到。
據了解,小賈這張中獎發票的品名標註為「手續費」,是由拍賣平台所開立。儘管發票上並沒有打上公司統編,看似符合一般消費者的兌獎身分,但國稅局在例行查核中發現,小賈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即從事營業行為。因此,國稅局認定小賈具備「營業人」身分,依法判定該張發票不具給獎資格。
事實上,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的相關規定,中獎發票的買受人若屬於營業人,無論是否領有稅籍登記證件,都不在給獎範圍內。
這意味著,並非「沒打統編」就萬無一失,財政部早在2019年就曾發布函釋強調,針對那些違反規定、未申請稅籍登記就擅自營業者,其所取得的發票與一般民眾的「消費性質」不同,因此無法適用中獎獎金的發放。
國稅局最後特別提醒,隨著電商平台盛行,許多個人賣家在經營事業時常忽略稅務登記,一旦被認定為營業人,即便幸運之神眷顧中了百萬大獎,也會因為身分不符而與獎金擦身而過。
若民眾對自己的中獎發票兌領資格存有疑慮,建議可撥打24小時客服專線4128282(手機請加02)洽詢,釐清自身權益,以免空歡喜一場。
2026/04/16 21:5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364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