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今天說,市府近年滾動式檢討,逐步將各類高風險場所納入管理體系,近日宣示將防災治理從生產端延伸至儲存與物流環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強化火災預防政策。
桃園市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桃園市長張善政近日主持「115年度第1次火災預防推動小組會議暨危險化學品管理及災害應變會報」,會中通過第3批高風險場所納管名單,首度將28家「非工廠倉儲物流業」納入,預計6月底前正式公告實施。象徵桃園防災治理正式由「生產端」擴展至「儲存端」,補強既有制度缺口。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指出,桃園率六都之先自民國113年修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採分階段、滾動式方式納管高風險場所,第1階段已納管工廠危險物品及相關化學物質場所共997家;第2階段再擴及資源回收、再利用及廢棄物處理機構等,新增221家,累計達1218家。
蘇俊賓表示,市府透過自治條例補足火災風險缺口,要求業者強化源頭管理及消防設施設備,各主管機關掌握危險物品流向,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統計桃園工廠及倉庫火災案件數,已由113年的77件降至114年的56件,減幅達27.3%,創近10年新低;115年第1季為10件,較114年同期減少16.7%,證明策略方向正確且發揮實質效果。
環保局指出,納入的倉儲物流業者須同時符合「危險物品達管制量」、「樓地板面積5000平方公尺以上」及「資本額1000萬元以上」等條件。納管後業者須依法申報並落實防災改善措施,違規者將處新台幣5萬元至10萬元罰鍰;對於違建或地下工廠,若一年內2度未改善,將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2026/04/16 17:0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944612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