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金管會將全面要求金控及銀行設置由獨董占多數的提名委員會

金管會將全面要求金控及銀行設置由獨董占多數的提名委員會。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今日指出,已在4月7日函請銀行公會研議修正案關業別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相關規範,要求金控及銀行業者全面設置董事提名委員會,並以獨立董事為多數成員且擔任主席。金管會也指出,這次請銀行公會研議事項,主要是將現行的金控公司及銀行業「宜」設置提名委員會規定,改為「應」設置提名委員會,並以獨立董事為多數成員且擔任主席。

倘若金控或銀行未設立提名委員會,金管會目前也在研議相關的懲處措施,對此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指出,金控業及銀行業都是高度監理的行業,應該都會配合,若未遵守,金管會內部也會有相應的措施。

目前金融業裡有設置提名委員會議的,金控包括了中信、國泰、元大、富邦、玉山、凱基、台新新光金控,銀行則有三信、上海、王道、台中、聯邦、遠東等6家銀行設置提名委員會。

對於獨董的職能,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說明,包括了制定董事、監察人、高階經理人、候選人資格,並建立績效評估指標,以及定期檢討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的進修與繼任計畫,這些重要制度的制定過程,也要有過半獨董的參與。

這次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研議的,也包括參酌現行上市櫃公司董事進修相關規範,並考量金融環境變化快速,建議要求金控公司及本國銀行獨立董事每年進修一定時數,並明定進修內容應涵蓋因應金融環境快速變遷所需具備的相關專業領域,例如營運治理法規、誠信經營、財務報表、風險控管及新興科技等,以利獨立董事培養與維持面對新興風險與法規的專業職能。

2026/04/16 16:3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944612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