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再發生倉儲火災,桃市府今宣布將28家「非工廠倉儲物流業」納入管理,預計6月底前公告實施。圖/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桃市府2024年修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分階段納管高風險場所,市府今再宣布領先六都,將28家「非工廠倉儲物流業」納入管理,預計6月底前公告實施。環保局表示,後續業者須完成登記申報、提出防災改善計畫並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補強過去僅管工廠、未管倉儲的制度缺口。
市府日前舉行「115年度第一次火災預防推動小組會議暨危險化學品管理及災害應變會報」,會中通過第三批高風險場所納管名單,首度將非工廠型倉儲物流業納入,使防災治理從「生產端」擴展至「儲存端」。
本次納入的業者須同時符合「危險物品達管制量」、「樓地板面積5000平方公尺以上」及「資本額1000萬元以上」等條件,由消防局、環保局、經發局與勞動局跨局處合作執行。
市府強調,納管後業者須依法申報並落實防災改善措施,違規者將處5萬元至10萬元罰鍰;對於違建或地下工廠,若一年內兩度未改善,將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副市長蘇俊賓表示,桃園自2024年修訂自治條例以來,採分階段、滾動式方式納管,第一階段納管工廠危險物品及化學物質場所共997家,第二階段擴及資源回收、再利用及廢棄物處理機構,新增221家,累計達1218家。
據統計,桃園工廠及倉庫火災案件數已由2024年的77件降至2025年的56件,減幅達27.3%,創近十年新低;2026年第一季為10件,較2025年同期再減少16.7%,證明從修法、納管到執法的整體策略已發揮實質效果。
市長張善政表示,市府近年透過滾動式檢討機制,逐步將各類高風險場所納入管理體系,持續精進火災預防工作。「這些工作雖然吃力不討好,但成果已逐步顯現。」
2026/04/16 11:1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944522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