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桃園市全台首創「可負擔住宅」!送議會審查拚「年底上路」買賣規則曝

面對高房價與租屋市場不穩,青年居住壓力日益沉重。為落實居住正義,桃園市政府今(15)日於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並將送交議會審議。這項全台首創的制度,試圖在「租」與「買」之間,建立一條不受市場炒作影響的全新居住選項,打造更穩定的成家路徑。

桃園市長張善政表示,現行住宅政策仍有明顯缺口。社會住宅「只租不賣」,難以讓青年長期安定;過去的合宜住宅,最終仍回歸市場價格,讓多數人「看得到卻買不起」。因此,市府透過「可負擔住宅法」,設計一套「去商品化」的封閉機制,讓住宅回歸居住本質。

張善政指出,未來可負擔住宅將以「家庭負擔能力」為基礎定價,提供低於市場的價格;當住戶未來有換屋需求時,也只能在政府掌控的封閉市場中買賣,或由市府買回,避免炒房套利,確保資源能長期留在真正需要的家庭手中。

都發局長江南志進一步說明,此次立法是從制度面出發,將住宅從投資商品中抽離,回歸基本生活需求。申請對象鎖定25至45歲、具育兒需求的青年家庭,讓其在不受市場波動影響的情況下,取得穩定居所。

制度設計上,「前期信託機制」與「固定價格買賣」是兩大核心。透過信託管理,市府可有效掌握住宅使用情形,防止轉租或違規使用;搭配由桃園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保證買回的機制,形成一個與市場隔離的封閉循環,使住宅不再具備投資炒作空間,而是成為穩定供給的社會基礎設施。

在空間規劃上,市府也將可負擔住宅與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結合,優先布局於捷運場站周邊,降低通勤成本,逐步翻轉「有錢住核心、沒錢住邊陲」的居住結構,落實「站站都有家」的政策目標。

至於外界關心的價格機制,都發局指出,可負擔住宅並非以「每坪價格」為基準,而是從「家庭可負擔能力」反推。例如雙薪家庭月收入約12萬元,在30年期貸款、利率2.185%條件下,若將四分之一收入用於房貸,每月約可負擔3萬元,據此回推三房型(約35坪)住宅價格,作為定價參考。

市府表示,本案預計本週送交議會審議。這項制度能否成功在公共利益與民眾成家需求之間取得平衡,不僅是地方議會關注焦點,也將成為全台觀察住宅政策轉型的重要指標。

2026/04/15 18:0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3056&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