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猴硐貓村驚爆殘忍虐貓!5貓遭辣椒水噴眼癱軟 28歲惡男落網稱心情不好

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貓村日前發生多起虐貓事件,有商家發現4隻貓咪疑遭人無故噴灑辣椒水,導致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無助的貓咪不斷發出哀鳴,讓人不捨。瑞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經連日清查、比對及訪查後,逐步釐清案情脈絡,鎖定涉案的28歲李姓男子,昨天(14日)前往犯嫌住處將其帶返分局調查,偵詢後將依動保法第25條第1項罪嫌送辦。

有民眾在Threads上發文,4/10下午4點至5點之間,猴硐貓村有人持辣椒水對著貓咪臉部直接噴灑,正積極調閱監視器與蒐證,想請這段時間有在猴硐的遊客,如果剛好有拍攝貓咪或風景,請幫忙檢查背景是否有錄到可疑人物。

當地商家表示,當天下午聞到刺鼻的味道,發現貓咪被噴辣椒水,被噴辣椒水的貓咪「小橘」、「妹妹」都很溫馴親人,比較沒有防備心,才被對方下手,不知道兇手到底在想什麼,太惡劣了!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猴硐廣場、貓公園發生貓隻疑遭人噴灑辣椒水事件,發現4隻貓咪眼睛不適、無法睜眼情形,經獸醫師以生理食鹽水沖洗、減緩刺激後均已好轉,目前進食狀況穩定,現場已保全相關證據及監視器畫面,警方正釐清涉嫌人身分。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處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罰鍰。若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瑞芳警分局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案件偵辦過程中,因現場周邊環境複雜,相關資訊須逐一過濾、釐清,增加查證難度,惟專案人員與鷹眼小組仍持續擴大蒐集相關事證,並就各項可疑線索逐步抽絲剝繭,最終順利掌握涉嫌虐貓的李男及行蹤,昨天將李男逮捕帶回警局偵詢,詢後將依動保法第25條第1項罪嫌移請基隆地檢署偵辦。李男落網時僅表示:「心情不好。」才對貓噴辣椒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2026/04/15 09:0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2717&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