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竹市男酒後毆小黃司機還攻擊派出所長 遭判刑2月

新竹地方法院10日判決書指出,段姓男子去年10月16日晚上10時許,在酒吧飲酒後搭車返家,途中因故從後座攻擊計程車司機陳姓男子,陳男隨即將車開往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南門派出所報案求助。

判決書表示,南門派出所所長胡育任見段男酒後精神不濟,先安置段男於一旁休息,並向陳男了解遭攻擊原因與經過。

判決書指出,陳男隨後步出派出所外抽菸,胡育任跟隨外出察看,待返回所內時,段男疑因酒後情緒激動,明知警方正依法執行職務,仍徒手揮拳攻擊胡育任,以強暴方式妨害公務;事後段男表示,不記得發生何事。

法官審酌,段男酒後情緒激動,竟揮拳攻擊胡育任,妨害國家公權力執行,依妨害公務罪將段男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4/14 17:2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233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