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中評會今(13)日決定,對爭議連環爆的李貞秀進行開鍘,即日起生效,李將因此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律師陳君瑋分析民眾黨的開除理由,直言「太過空泛」且在法律上會有爭議;他也說,李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很容易成功」。
民眾黨:李貞秀嚴重影響黨聲譽
民眾黨中評會表示,黨員李貞秀所涉違紀乙案,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即日起生效。
民眾黨中評會稱,李貞秀違紀事實包含:一、 諸多言論與行徑嚴重影響黨聲譽、破壞本黨和諧;二、連續性違紀;三、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付於無物:於2026年4月7日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嚴重毀損國家公職之倫理;四、嚴重違反黨紀與政治倫理:經規勸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不分區立委之前提。
陳君瑋:民眾黨開除理由過於空泛
律師陳君瑋發文指出,李貞秀被開除恐怕只是演戲,李要求「資遣費」,這一點怎會成為開除的理由?且其他理由也都過於空泛,在法律上會有爭議。
陳君瑋提到,李貞秀可以學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過往在馬王政爭時,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很容易成功」,而他也唯一支持李提告民眾黨。
2026/04/13 19:0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1951&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