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紙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用品,不少人在使用完抽取式衛生紙後,習慣將外層塑膠包裝直接丟入垃圾桶,但其實這類塑膠包裝屬於「可回收資源」。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多數衛生紙外包裝為PP塑膠膜,只要分類正確並保持乾淨,即可回收再利用;若隨意丟棄,最高恐面臨6000元罰鍰。
衛生紙包裝丟垃圾桶?環保局:丟錯罰6000環保局指出,判斷塑膠袋是否可回收,可依三大原則:透光、單一材質與乾淨。以常見的抽取式衛生紙外包裝為例,多屬單一PP塑膠膜,回收價值高,建議民眾將使用過的塑膠袋鋪平、打結集中,再交由回收車或清潔隊處理。
不過,並非所有塑膠袋都能回收。環保局說明,若為複合材質(如內層含鋁箔、紙張、PLA或多層塑膠),或已沾染油污且無法清潔的包裝袋,則屬不可回收,只能當一般垃圾處理,送往焚化爐轉為能源。
針對民眾常見疑問,環保局也進一步說明,衛生紙包裝袋可與其他乾淨塑膠袋一同回收,無須額外分類,但前提是袋內不得有殘留物,且外觀無明顯髒污。
此外,回收資訊平台指出,PP塑膠膜因材質單純、處理成本較低,回收後再利用的機率相對較高。環保局提醒,做好垃圾分類不僅能減少環境負擔,若未依規定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民眾切勿輕忽。
2026/04/13 15:52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1858&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