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求健保用藥!肺癌患者切腦竟成植物人病逝 健保署:持續討論檢驗方式

國泰醫院胸腔內科顧問教授蔡俊明認為,健保給付泰格莎須靠實體腫瘤組織取樣等,以證實體內已有突變基因,但部分患者受限於病情,無法進行相關檢查,呼籲應放寬血液基因檢測,確保患者用藥權益。圖/123RF

依健保給付泰格莎規定,需經肺癌腫瘤組織切片,或肋膜腔積水、腹部積水的細胞檢測,證明患者帶有EGFR等基因突變,才能獲得給付。台灣癌症基金會醫療副執行長張家崙表示,有些患者無法進行組織切片,或積水中細胞量少,根本無法檢出,導致健保無法給付用藥。醫界呼籲,衛福部健保署應放寬血液基因檢測,方便患者用藥獲得健保給付,保障患者權益。

張家崙說,健保署與基金會、專家學者於去年曾舉行精準醫療專家共識會議進行討論,若肺癌患者的癌細胞已轉移至腦部、脊椎,這要如何切片?他在臨床上就曾遇到腦轉移的肺癌患者,已確認有健保給付用藥的相關變異基因,但仍須腦轉移組織切片驗證,沒想到,患者切片後就成植物人,最後不幸死亡,「真的是令人十分感傷」。

國泰醫院胸腔內科顧問教授蔡俊明認為,健保給付泰格莎須靠實體腫瘤組織取樣等,以證實體內已有突變基因,但部分患者受限於病情,無法進行相關檢查,呼籲健保應放寬血液基因檢測,確保患者用藥權益。張家崙也說,如基因檢測公司的驗證機制,肺癌患者適應症等都應持續討論,健保署、病友團體等應朝向放寬血液基因檢測的目標,持續努力。

另,健保署研議放寬泰格莎「輔助性治療」給付條件。張家崙說,若是肺癌轉移患者服用泰格莎控制病情,需服藥5至10年,但輔助性治療僅需服用2至3年,即可增加患者痊癒的機會,健保如能在經費許可下,放寬給付條件以符合國際治療指引是「樂觀其成」。

台灣免疫暨腫瘤學會理事長吳教恩說,目前早期肺癌帶有基因突變的患者於手術後,仍不適用泰格莎,但許多醫師仍會建議患者自費服藥3年,當作是輔助性治療,若能放寬給付能減少患者負擔,呼籲健保署應與藥廠談妥好的給付方案,讓患者受惠;而建議放寬血液基因檢測已討論多年,但尚無結論。

2026/04/12 22:4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3743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