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麻豆區2名保母日前遭多名幼童家長指控涉嫌虐童,其中11個月大男嬰因顱內出血住院治療,診斷已達重傷害程度,台南地檢署偵辦後,依2人涉凌虐幼童致重傷等罪嫌起訴。
台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鄭姓女子在台南市麻豆區從事在宅居家式托育服務,對外招收幼童照顧營業,鄭女擔任負責人,張女受僱於鄭女,一起在同處所從事幼童托育工作。
檢方表示,鄭女、張女於2025年3月至12月間,涉嫌多次虐待1名受托男嬰,直到12月初發現當時11個月大男嬰身體狀況有異,由鄭女聯絡男嬰母親送醫檢查,診斷發現男嬰受有創傷性腦損傷合併左側硬腦膜下出血及水腫、右側偏癱、癲癇、視網膜出血與兩眼視力缺損、兩耳聽力缺損等傷勢。
檢方說,男嬰經兩次轉院接受眼部手術等治療,醫院診斷受有受虐性腦損傷合併雙側腦部嚴重萎縮傷勢,視力、右側肢體、聽力、腦部均有嚴重減損機能情形,已達重傷害程度。
檢方表示,被告2人所為均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凌虐未滿7歲幼童致重傷等罪嫌,偵結依法提起公訴。
此案為2025年12月6日警方接獲通報,指稱有未滿1歲幼童疑似於托育期間遭受不當對待,致有腦出血等傷勢,成立專案小組並報由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掌握相關事證後,將鄭女、張女2名涉案者拘提到案,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警方另發現2名涉案人對托育場域內其他多名幼童不當對待,主動聯繫幼童家長前往醫院驗傷,並受理相關告訴,市府社會局則調查發現,涉案2人中僅鄭女為合格登記保母,且僅回報照顧2名兒童,違規收托共6名幼兒,社會局依法撤照,並對違規部分進行裁罰。
2026/04/12 14:3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43677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