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年前,高雄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無頭女屍案,一名女子陳屍旅館浴缸,頭顱不翼而飛,跟她一起開房間的男子下落不明。由於現場沒留下任何證件,警方只能從屍體特徵及失蹤人口調查,最後確認死者是祝姓已婚女老師,並鎖定她的張姓乾弟涉有重嫌,偵訊後突破心防。張供稱與祝不倫、欠祝數十萬元,張婚後想分手、祝不肯,雙方發生口角,他失手勒斃對方,但法院審理後認定他預謀殺人、手段凶殘,最後判處無期徒刑。
1987年4月21日下午,高雄後火車站附近的一間旅館,來了一對有說有笑的男女,他們告訴櫃檯人員要休息,付了房費、拿了鑰匙,搭乘電梯一起進入12樓的套房。之後,男子獨自一人提著袋子下樓,向櫃檯人員表示,同行的女子還在房裡休息,晚一點才會離開。
凶殘切除頭 割臀部特徵
櫃檯人員不疑有他,讓男子先行離去,直到傍晚,已超過退房時間,卻始終不見女子下樓,櫃檯人員打電話到房內,想詢問她是否續住,但沒人接聽。為了確認房內狀況,房務人員特別前往套房敲門,卻無人應門,打開門查看,床上沒人,但進入浴室後赫然發現,浴缸放滿了水,一具無頭女屍躺在裡面,身上還有多處刀傷,房務人員嚇得放聲尖叫,其他住客也被驚動,紛紛退房。
轄區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初步勘驗確認,死者頸部的切痕俐落,臀部被割下一塊皮肉,胸部則被利刃一路劃開到下體,手法相當凶殘。棘手的是,死者的頭顱不翼而飛,現場也遍尋不著,但房內異常乾淨,幾乎看不到血跡,也找不到和死者有關的物品,警方一時之間無法確認死者的身分。
不久之後,法醫到場相驗,判斷死者年約25至30歲,血型為A型,曾經生過小孩,右肺葉上方有鈣化現象,身體上還有幾處不明顯的舊傷,但這些線索太過零碎,很難釐清死者的身分。雪上加霜的是,當時旅館櫃檯並未裝設監視器,所以沒有拍到與死者同行、嫌疑最大的男子,櫃檯人員只記得,該名男子身材高瘦、長相斯文。
發生駭人聽聞的無頭命案,警方全力投入偵辦,除了全面清查轄區內的失蹤人口外,也透過媒體公布死者特徵,希望親友出面指認,但死者沒有頭顱,外觀辨識十分困難,為了發現更多細節,檢察官會同法醫二度解剖,還有三組失蹤人口的家屬到場,其中一名男子懷疑,死者可能是自己失蹤的妻子,因為屍體臀部被切除的一塊皮肉,就是他妻子長褥瘡的位置。
該名男子還說,妻子平常很會吃辣,還有肺結核病史,而法醫解剖發現,死者的胃裡有麵條及大量生辣椒,右肺葉上方鈣化現象也與肺結核相關,幾項特徵都與男子說法吻合,不過,他的妻子明明41歲,屍體的皮膚看起來卻不到30歲。最後經指紋比對,終於確認死者就是男子失蹤的太太、在高雄啟英聾啞學校任教的祝姓女老師,她應該是因保養得宜,年齡才會遭到誤判。
乾弟涉重嫌 辯意外猝死
死者的身分確認後,警方立刻訪查、過濾她的交往關係,結果發現與她往來較為密切的男性只有二人,其中一人是醫師,但因為他有不在場證明,先被排除涉案。至於另一人則是比她小十多歲的乾弟張金清,張在電機公司上班,曾受過特勤訓練,且身材高瘦,與旅館櫃檯人員描述的身形相似,警方因此鎖定張涉案,極有可能就是凶手。
因為怕打草驚蛇,警方特別請死者的家屬配合,藉故把張金清約到家裡,張一進門,看到旅館的櫃檯人員也在現場,立刻臉色發白,但還是假裝鎮定,櫃檯人員則指認,張就是與死者一起到旅館開房間的男子,有了人證,警方隨即將他帶回警局偵訊。
一開始,張金清不承認殺人,辯稱二人在房內發生性關係後,祝女突然失去呼吸心跳,由於祝是有夫之婦、他是有婦之夫,而且還是祝的乾弟弟,與祝家人的關係非常好,他擔心不倫戀情曝光,一時慌張,才決定匆匆離開現場。但這套說法並不合常理,馬上被警方打槍,警方認為,若祝真的是意外猝死,張沒必要把頭割下帶走,也不會刻意清理房間。
此外,法醫相驗認定,祝女的死因為窒息,明顯是遭他殺。警方持續追問,再搭配陸續找到的物證,終於突破張金清的心防,他坦承失手殺害祝,為了湮滅證據,所以用美工刀割下死者的頭顱帶走,並清理房內血跡,最後丟棄死者的身分證件及衣物。
張金清認罪之後,警方押著他前往高雄燕巢一處基督教公墓,找到被裝在塑膠袋裡、丟在山溝中的祝女頭顱,接著前往旗楠公路旁的果園,找到犯案用的美工刀,再到他住處前方的菜園,挖出死者的胸罩,但死者的其他衣物,已被他丟進垃圾桶、讓清潔隊收走,由於罪證確鑿,全案宣告偵破。
想分手不成 預謀備凶器
至於為什麼要殺害乾姐姐?張金清供稱,是因為二人的不倫戀情變調。張和祝女原本是貿易公司的同事,張外型斯文、個性幽默,頗有女人緣,當時已婚的祝對張照顧有加、常帶他回家,祝母甚至還認張為乾兒子,沒想到單純的乾姐弟關係,後來竟發展成長達4年的不倫戀。
二人交往後不久,祝女離開貿易公司,轉到聾啞學校當老師,後來張金清也結婚生子,成了有婦之夫,他一方面想結束與祝的不倫戀,一方面又因積欠祝數十萬元、無力償還,為了擺脫祝的糾纏,才會痛下毒手。但張金清供稱,他並非預謀殺人,而是因為他想分手、祝女不肯,二人發生口角,他一時氣憤,才失手勒斃對方。
不過,檢警偵查後認定,張金清犯案之前就已經準備好手提袋及美工刀,犯案之後又冷靜清理現場,最後還將死者的頭顱、衣物、凶刀分散丟棄,絕非臨時起意,因此依殺人罪將他起訴。法院審理之後,也認定他的手段凶殘、刻意湮滅證據、惡性重大,最後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要他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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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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