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在北市議會施政報告。記者潘俊宏/攝影。報系資料照
校園「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可保障特殊教育學生學習權益,但北市議員吳世正指出,特教助理有月薪制、時薪制,北市財政健全,應採全聘期制,寒暑假不能漏掉且國定假日一律給薪,勿由各校自行處理,來留住特教最前線的助理員,市長蔣萬安已承諾研議,教育局將評估。
吳世正說,社會進步或環境變化,特教生越來越多,市長蔣萬安今年陸續對教育提出改進改善方案,但時薪制的特教助理員,怎麼樣給他們幫忙,並兼顧自身和班級的學習,但時薪制的特教員,現在各校做法不太一樣,有的有國定假日有給薪,有的國定假日沒有給薪。
吳世正也說,時薪制中「有全時的、也有部分的」到底要怎麼給?但桃園市113年已經開始實施時薪制助理員全聘期制,寒暑假有勞健保,國定假日比照勞基法予休假,並且維持工資給付。另外,嘉義市也實施,且學校提前終止契約,將依法發給資遣費;新竹市補助國定假和颱風假薪資。
吳世正指出,目前市府放給學校自己去處理,但教育局人事預算占八成,各校的營運經費很少,要學校出時薪制的錢,恐出不起,希望北市府召集財政局、主計處、人事處研議經費預算,勿丟給各校自己負擔。
針對特教助理員薪水,蔣萬安日前在施政報告答詢時承諾「可以」,市府來研議。教育局指出,針對北市特教助理員勞動權益保障,採全聘期建議,將納入研議評估,綜合考量財政負擔與教學現況,優化聘僱制度,讓特教職場環境更友善。
另外,針對特教助理員在經費保障與待遇提升方面,教育局皆依核定數足額撥付助理員支用經費,若個別學校有經費不足之情形,將由教育局專案協助。
教育局也說,針對時薪制助理員,目前訂有優於勞基法基本工資之「七級薪級制」,提供具競爭力的薪資標準,更已於114年行文督導北市各級公私立學校,明確規範適用勞基法的助理人員,不論採時薪或月薪制,均應依法獲保障,針對國定假日給薪原則,也要求學校依法落實。
2026/04/11 10:5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43527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