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間,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三路,43歲的那姓男子酒後駕駛黑色自小客車,追撞54歲機車騎士林姓男子,林男當場連人帶車倒地,緊急送往亞東醫院,經搶救仍傷重不治。肇事的那男躲回家6小時,仍被警方循線查獲,訊後依法送辦。案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考量那男坦承犯行,並賠償死者家屬1030萬元,依酒駕致人於死、肇事致人於死逃逸,判刑4年6月,可上訴。
據判決指出,去年6月24日凌晨,那男酒後駕駛黑色自小客車,撞擊林姓騎士,肇事後逃離現場。警消獲報後趕抵,林姓騎士躺在路中,全身多處受傷及腦部受到撞擊,送醫搶救宣告不治。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肇事駕駛那男,於案發後6小時將他逮捕到案,那男經檢測,其酒測值還有每公升0.25毫克,顯見案發當下酒醉。
據了解,那男任職於建設公司業務員,到案後坦承酒駕,案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法官考量那男與死者母親等家屬達成賠償條件,願賠償1030萬元、款項均已結清,因此依法判處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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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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