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日前預告修正「就業服務法」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並據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承諾,推動製造業、漁撈業雇主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工總對此表示,全球人權治理已從自律倡議加速邁向「法制化」階段,且「禁止強迫勞動」已正式與國際貿易連結。揆諸近日洽簽的台美貿易倡議與勞動部日前預告推動的修法,工總雖表示贊同,但也指出,由於相關措施將對台灣數百萬家中小企業造成巨大的營運壓力,不得不慎。
勞動部日前表示,為協助企業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並強化供應鏈治理,將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條及第40條,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勞工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及收取保證金等行為;並檢討修正仲介評鑑指標、精進直接聘僱服務等。
此外,據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承諾,勞動部將推動修法,3年內落實製造業、漁撈業雇主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落實公平招募。
工總對此表示,全球人權治理已從自律倡議加速邁向「法制化」階段,且「禁止強迫勞動」已正式與國際貿易連結。揆諸近日洽簽的台美貿易倡議與勞動部日前預告推動的修法,工總雖表示贊同,但也指出,由於相關措施將對台灣數百萬家中小企業造成巨大的營運壓力,不得不慎。
工總指出,招募成本劇增與中小企業法遵挑戰。當前台灣產業在接軌國際人權標準的過程中,正面臨嚴峻的營運挑戰與成本壓力。首要衝擊在於招募成本的大幅轉嫁,根據國際人權報告指出,各來源國移工來台前常支付高額仲介費,其中越南勞工甚至高達6,000美元(約19萬元台幣),若新制強制要求由雇主全額吸收這筆費用,每名移工成本激增,將嚴重摧毀企業多年獲利與競爭力,甚至可能導致企業轉向非法管道引進勞力,造成市場混亂。
此外,工總表示,我國製造業九成以上為中小企業,其法遵意識普遍不足,多數企業將移工管理委託仲介處理,極易在不熟悉國際勞工組織(ILO)定義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之情況下,因法規認知落差而陷入國際貿易制裁風險。雖然政府正推動「直接聘僱」以精進公平招募,但目前官方設置的海外招募據點僅限於菲律賓,且直聘程序對缺乏行政資源的中小企業而言依然過於繁瑣,服務量能尚不足以應對廣大的產業需求。
針對上述困境,工總表示,期盼政府能正視新制對產業的實質影響,並提供更具彈性的配套措施。首先,建請政府應落實「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的緩衝精神,在正式推動修法前,至少提供產業三年的調適期與必要的行政補助,讓企業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財務評估與內部治理轉型。
在提升法遵能量方面,政府應與各公會合作,擴大宣導「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並由勞動部與經濟部攜手入廠輔導,協助中小企業建立人權盡職調查(HRDD)能力,避免企業因對規範認識不足而落入強迫勞動風險。
此外,工總建議官方應加速擴大「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在海外的布局,除現有的菲律賓據點外,應優先在印尼、越南及泰國增設官方辦公室,強化政府對政府(G2G)的直接聘僱管道,簡化相關手續,從源頭落實公平招募並降低非法剝削風險。
2026/04/10 12:4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43356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