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剴剴案社工遭起訴 社工學界籲司法審酌實務侷限

「剴剴」遭虐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27日判處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而兒盟陳姓社工也因涉嫌過失致死遭起訴,預計16日宣判。

今天是社工日,台大社會工作學系、台師大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東吳社工系及東海社工系等近20個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系(所)以「守護社會安全網,拒絕讓社工成為體制缺漏下之承擔者」發表聯合聲明。

聲明指出,針對近日保母虐童致死案,檢察官以「過失致死罪」起訴第一線訪視社工,並主張其具備「保證人地位」一事,身為社會工作/福利教育工作者,對此深感沉痛與不忍,孩子的生命逝去是社會共同的遺憾,但若僅透過司法體系將結構性的悲劇歸咎於個人,不僅無法縫補社會安全網,更將徹底摧毀社會工作專業。

聲明表示,司法認定社工對受助者具備「保證人地位」,意指社工須對受助者的生命安全負擔絕對法律義務,但社工的工作本質是「資源連結」與「風險評估」,絕非24小時的貼身監護,當社工在現有體制下已盡訪視之責,卻仍要因保母刻意隱瞞的暴力行為負擔刑事重罪,這無異於要求社工具備預知犯罪的超自然能力,這種法律詮釋擴張,將使社工成為所有社會風險最末端的責任承擔者。

聲明也說,此案反映出的是居家托育中心督導機制、居家托育人員職能鑑定、跨單位橫向溝通失靈等深層系統漏洞,當系統崩壞時,司法卻選擇最末端的社工進行獵巫,這不僅無法還原真相,反而掩蓋行政體系應承擔的檢討責任,若只處理「解決問題的人」,而不處理「產生問題的體制」,悲劇只會不斷輪迴。

聲明指出,此次起訴已在實務界與校園學子間引發強烈震盪,當守護生命的社工隨時可能面臨牢獄之災,且得不到體制的法律保障與情感支撐時,專業人才將加速流失,如果年輕一代不再願意投入高風險的兒少保護工作,這道社會安全網將自此崩解,誰來守護下一個孩子。

聲明最後呼籲,司法機關應審酌社工實務的侷限性,客觀評核其執行職務合理範圍,切莫以「結果論」輕易羅織罪名,也請社會大眾與政府正視社工的勞動困境,孩子的生命無價,同感痛心,但唯有建立一個權責界定清楚、並承認專業判斷不確定性的體制,才是對逝去生命真正的尊重與彌補。

2026/04/02 18:1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6889&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