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知法犯法!台中警偷查10民眾個資被抓包 法官怒判10罪再繳公庫12萬

曾任職於台中市大甲警分局的甘姓員警,2023年時趁值班時,使用值班台電腦、M-POLICE電腦登入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查詢10位民眾的個資,警局內部清查時發現。對此台中地院判處10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刑期分別為7月到1年3月不等,應執行1年8月,緩刑3年,並應支付公庫12萬元。

據了解,2023年時,甘姓員警任職於大甲警分局大安分駐所、日南派出所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用值勤檯電腦、M-POLICE電腦連結登入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擅自查詢蔡姓、劉姓、武姓等10位民眾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年籍、車籍、住所等個人資料。

經大甲分局內部清查,發現甘員有多筆異常查詢紀錄,並將其送辦,台中地院審理時,甘員坦承犯行。法院斥責甘員,身為警察應更遵守法律規定,卻非法查詢他人個人資料,造成個人隱私危害,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其中4人達成和解,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10罪分處7月到1年3月不等刑期,應執行1年8月,緩刑3年,可上訴。

2026/04/01 12:2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6102&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