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男稱鄰居電視噪音持刀傷人 一審判8年4月

台中林姓男子不滿鄰居陳女家中電視噪音,去年10月間持刀理論,附近修車廠施姓人員勸阻,林男卻持刀將兩人砍傷。台中地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林男8年4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查出,民國114年10月16日下午1時多,家住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的24歲林姓男子,稱鄰居71歲陳姓女子住家電視噪音太吵,持水果刀前往理論,雙方爆發口角爭執。

附近71歲施姓修車廠人員,聽到爭吵聲前往勸阻,不料林男卻持水果刀砍傷2人,造成施男左胸有穿刺傷,受有血胸等傷勢,陳女左後頸部、額頭也有穿刺傷,2人送醫後救回。

林男犯案後返回家中報案,警方到場將林男逮捕,並在陳女住處外查扣凶刀送辦,檢方偵辦後將林男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案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7年2月、6年徒刑,合併應執行8年4月,全案可上訴。

2026/03/31 13:5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41352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