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同立委陳昭姿、洪毓祥等今召開記者會,痛批光電魚塭7成有電無魚的弊端未解,堅持反對政策鬆綁脫鉤大轉彎。記者李柏澔/攝影
漁電共生政策傳出將大鬆綁,朝向漁歸漁、電歸電的漁電脫鉤分離。環保團體同立委陳昭姿、洪毓祥等今召開記者會,痛批光電魚塭7成有電無魚的弊端未解,如今要讓漁電脫鉤,不用再負養殖責任,堅持反對政策鬆綁脫鉤大轉彎。
目前投入漁電共生的光電業者,因長期無法取得養殖事實認定,即養殖達原產量7成,等同太陽能發電設施與台電電網並聯後仍無法售電開始獲利,日前被爆料,僅4%併網容量的漁電共生案場,有通過養殖查核。因此,漁電共生新制草案由漁業署、能源署、光電公協會研擬中,新制草案將改採「漁業經營」與「光電經營」分離。
監督施政聯盟國土保育組組長、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表示,漁電共生能夠成功的唯一路徑,必須要以養殖戶為主體,不管光電業者多麼地財大勢大,透過卑鄙的手段去干預政策,但必須堅持將政策導引到正軌時,不能用卑鄙的手段。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明明是先有養殖才有光電的需求,豈可乞丐趕廟公?以彰化芳苑就有光宜科技公司要開發40公頃室內型養殖白蝦的漁電共生為例,據經濟部能源署制定的「彰化縣芳苑鄉高生態敏感區漁電共生開發管理機制」,是經過指認的高生態敏感區,目前不開放地面型漁電共生設置,然而室內型卻荒唐地不受限制,加上這邊都是養蛤蜊的魚塭,所以不僅養殖模式、物種都跟當地產業差異很大,還會大量填土,光宜現在的示範場就違法回填很多營建廢棄物進去。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一旦漁電脫鉤不再共生,未來勢必轉成寄生,甚至缺乏監督,恐助長棄養魚塭的情況再擴大,甚至加速沿海生態退化,也背離淨零永續的目標。如果漁電脫鉤,不僅是政策失敗,更是對農漁業與生態的背叛,呼籲政府轉推真正的共生模式,如與養殖協會媒合,嚴懲假養殖業者,維護農漁永續。
四湖反風吹自救會會長吳連進表示,目前審查制度可能存在數字稀釋問題,指出當個別魚塭遮蔽率過高時,透過納入未設置光電的地號進行平均,使整體數據看似合格,但這不是改善問題,而是用計算方式改變問題的樣子,農業部推動的雙軌機制已出現漁電脫鉤趨勢。此外,審查過程中可能由光電產業相關團體參與評估,但實際從事養殖的漁民卻未充分參與,這不只是違規,而是違規如何被制度吸收。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洪碩辰表示,聽聞魚電共生政策即將鬆綁,令人十分擔憂,這項政策一但實施,形同為不負責任的業者大開後門,任憑外來者竊占土地,在新政策下,原有的養殖漁民只會變得更加弱勢,而且可能有更多土地面臨使用方式變更,更是整體國土安全的問題。
農業部漁業署回應,農業部對漁電共生政策目標不變,會養殖為主,綠電為輔的原則,針對後續案場設計規範會更完整;養殖漁民部分,漁電共生案場會優先給養殖魚戶經營,由於一簽約就是20年,養殖協會也會來媒合有意願的青農接手經營。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若沒有經過農業主管機關確認養殖事實的話,就不會發給業者電業執照,若發現沒有符合規定就會要求限期改善,如有違規就會取消裝置容許和廢除躉購費率。
2026/03/31 11:3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13573?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