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物價水準及成本增加,航空駕駛員、飛航工程師及飛航管制員等航空人員,體格檢查證費用從250元調漲至400元。聯合報系資料照
擔任民用航空駕駛員、飛航工程師及飛航管制員等航空人員須依規定期進行體格檢查,考量物價水準及成本增加,交通部修正「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將申請核發及換、補發航空人員體格檢查及格證的證書費,從250元調漲至400元,漲幅60%。
根據規定,航空人員體格標準分為甲類體位及乙類體位,並針對內科、外科、視力及神經系統等進行檢查。民用航空運輸業的駕駛員,以及從事普通航空業商務專機業務的駕駛員,應每12個月檢查一次;年逾40歲者,應每6個月檢查一次;年逾60歲者,應每4個月檢查一次。
而學習駕駛員、自用駕駛員、從事商務專機業務以外的普通航空業駕駛員、飛航教師,則應每12個月檢查一次;年逾60歲者,應每6個月檢查一次;飛航工程師、飛航管制員則應每12個月檢查一次。
擔任民用航空駕駛員、飛航工程師及飛航管制員等航空人員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經評定符合規定或經民航局准予缺點免計者,由民航局核發體格檢查及格證(俗稱體檢證),航空人員應於執業時隨身攜帶。
交通部日前公告修正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第7條,考量辦理費用或成本變動趨勢、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申請核發及換、補發體檢證者,證書費從每張250元調漲為400元。
2026/03/29 12:0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0980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