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桃園產業用地恐供不應求 市府:試辦「合作開發」突破僵局

桃園市2036年預估所需產業用地達1萬5284公頃,現況僅1萬1423公頃,扣除已規畫及規畫中園區仍短缺2518公頃,民代呼籲市府加速推動產業園區開發。圖為航空城產專區。圖/市府提供

桃園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顯示,2036年預估所需產業用地達1萬5284公頃,現況僅1萬1423公頃,扣除已規畫及規畫中園區仍短缺2518公頃,民代呼籲市府加速推動產業園區開發,經發局回應,已在大溪、大園及新屋頭洲等3處園區試行「合作開發」機制,讓地主以原有土地權值配回土地,突破傳統協議價購的用地取得困境。

議員許家睿表示,桃園未來產業用地需求龐大,目前缺額達3860多公頃,扣掉已規畫的563公頃及規畫中的776公頃,仍有2518多公頃缺口,為因應「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及桃園整體產業發展,市府應加緊腳步,尚未規畫的用地應盡速規畫,規畫中的產業園區也要加速落實。

許家睿指出,目前全台產業園區開發普遍以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之1的「協議價購」方式取得土地,但過程往往困難重重,要求經發局研議協議價購以外的方法,建立地主參與合作開發的機制。

經發局表示,市府主要透過加速開發航空城產專區與桃科二期、規畫推動公辦報編產業園區7處及都市計畫變更方式取得產業用地、輔導民間園區報編,以及持續推動工業區立體化等方式,增加產業用地供給;市長張善政上任後,民間申請報編產業園區總計32案,核定設置6案,開發計畫原則同意暨核定設置共13案。

經發局指出,在協議價購以外,已研擬從優補償措施,增加獎勵金鼓勵地主參與,並建立合作開發機制。地主若提出符合開發計畫要求的設廠計畫,包括開發時程及產業類別均須符合園區規畫規定,經審查合格後,市府將與地主簽訂協議,地主可依原有土地權值計算,透過權值等值換算後配回土地。

經發局表示,未來規畫的產業園區包含大園智慧、大溪科技、新屋頭洲、大園內海、八德興豐、平鎮東龍等園區,如開發計畫審查通過,將於用地取得階段推動合作開發機制。如地主協議價購不願配合或協議不成,將依法辦理徵收取得所需土地。

2026/03/29 11:0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940972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