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王姓船長去年夥同8名船員,駕駛中資背景權宜輪的多哥籍「宏泰58號」割斷「台澎三號」海纜,船長刑事部分遭判3年徒刑定讞。中華電信提起民事賠償,法院判王姓船長應賠償1822萬2398元,可上訴。
回顧此案,中國籍王姓船長2025年夥同8名船員,駕駛多哥共和國籍「宏泰58」貨船行經台南市北門區外海5浬處,於2月22日晚上至25日凌晨為止,利用約160公尺長錨鍊及錨爪釋放下水,並在海上以Z字型徘徊。
又於該處屬警戒區遭海巡艦艇驅趕,「宏泰58」起錨時,將中華電信公司負責維護管理的海纜纜線扯斷,導致無法正常傳輸通訊信號,此舉疑中國灰色地帶侵擾行動,當下海巡立刻登檢,將人船扣回台南安平漁港。
此案,刑事部分,中國王姓船長被依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之毀壞纜線罪,處3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上訴二審被駁回,全案定讞。
對此,中華電信因海纜纜線遭扯斷,支出海纜修繕船費用、戒護船費、海纜及接續材料、料具搬運、駐海纜船人員費等綜合損失,對王姓船長提告民事求償,1930萬4160元。
民事庭法官,依據中華電信提出的賠償項目、金額堪認屬實,不過考量以新品更換舊品,應予折舊,因此將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扣除折舊部分,判王姓船長應賠償1822萬2398元,可上訴。
2026/03/29 10:3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4488&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