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是追思的日子,但清明節卻與結婚有了連結?傳統觀念裡認為女性嫁做人妻後,返鄉掃墓反而會帶衰娘家;生下三千金的富商希望女兒找沒有此禁忌,甚至可以接受媳婦回娘家掃墓的女婿。資深社工認為,對於民俗禁忌有些介意,或許可以統整坊間習俗,找出簡單的化解之道。
上一輩的觀念裡認為嫁出去的女兒等同於是夫家的成員,除大年初二回娘家外,其他時間幾乎可以說是「外人」般的存在,成為女兒不要回家掃墓的其中一個原因;也有說法是指,拜過夫家祖先、再去祭娘家的祖,反而會導致家中兄弟的福分被分掉,進而帶衰娘家人,不得已只能把女兒拒之門外。
清明節前夕,在國內傳產可歸為富商的老闆,帶了三個分別為30多歲女兒,到桃園市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找徐乃義主任。
大老闆一開口就說「我的三個女兒條件不錯吧」,她們在大學就有不少男生追,尤其擔任老師的大女兒,與在台中私立大學擔任助理教授的男生論及婚嫁,男方的母親得知女老師有三姊妹,在訂婚前就明示,如果將來婚後,女老師不能回娘家掃墓,也不能在大年初一回娘家,還強硬表示是家規,他嚴厲要求女兒不能嫁。
大老闆還說,其他兩個女兒有類似的問題,他心想如果將來沒有人可以掃墓,那就對不起列祖列宗,他認為中部「鄉下人」太保守,認為掃墓的台語「ㄅㄟˋㄇㄥ」,聽起來與「狼狽」的台語發音類似,讓在外的女兒無法返家團圓,因而北上桃園市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找女婿,認為北部人比較不會有禁忌。
徐乃義告訴三個女兒的老闆,女兒的幸福最重要,隨著時代改變,掃墓也並非追思的唯一方式,知名作家、專業婚姻與家庭諮商師黃越綏說,時代在變遷中,前人因迷信風水說,堅持人死必須入土為安而喜採土葬,但在人口膨脹、寸土寸金、講求環保的時下,現已多採火化方式,將骨灰安置在靈骨塔中。追思是心意,而非形式,「生前盡孝比死後重排場,來得有價值。」
2026/03/2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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