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軍購議題,媒體人黃暐瀚多次表達支持立場,近日有網友私訊他稱「大家都支持軍購,嚴審軍購不等於擋軍購」,他對此發文指出這段時間有關軍購的三大謬誤;他直言,這是給真心支持國防但希望嚴審的人看的,若打從心底覺得軍購不必要就大方明說反對,「不要在那邊假裝要審,又一直拖延,看了討厭」。
黃暐瀚以「軍購案三大謬誤」為題發文表示,最近很多網友會留言或私訊他說「暐瀚哥,誰在擋軍購?大家都支持軍購!嚴審軍購不等於擋軍購」。既然大家都支持軍購,那他就在支持軍購但必須嚴審的前提下來談談,這段時間有關軍購的「三大謬誤」。
1、付委不是放行
黃暐瀚提到,藍綠白三種版本目前已經付委討論,後續還要表決,這足以證明「付委不是放行」,更證明當初把條例擋在程序委員會,根本莫名其妙。
2、條例不是預算
黃暐瀚說,請大家隨手查一下過去送到立院的「特別條例」,包含「治水特別條例」、「馬太鞍溪特別條例」、「花東特別條例」等,哪一個不是「幾張A4紙」?哪一個條例過了之後,就能直接動支預算?不可以。條例只是法源,匡列預算上限與使用時間,之後還得根據法源編預算,送立院再審一次。
3、特別條例不只對美軍購
黃暐瀚續提,這次的特別條例全名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不叫「對美軍購特別條例」。國防部早已公開說明有三千億是「國內產製」,加上去年美國公布三千多億,剩下的六千億,軍方強調在美國國會被告知之前不能說,而不能說不代表不存在。如果真的不存在,凌濤(代表朱立倫)跟盧秀燕為什麼會提九千億?顯然他們知道,後續還有約六千億的對美軍購項目尚未公布。
黃暐瀚也說,前面「第二謬誤」已經說過,條例不是預算。讓條例有辦法最高匡列到1.25兆,不代表之後預算就必須同意動支1.25兆,等到之後美方告知國會,發價書上自然會有細目出來,整個過程完全不影響在野黨嚴格把關。
黃暐瀚強調,這篇文章是寫給「真心支持國防,但希望嚴審」的國人朋友看的,如果也跟他一樣支持軍購,那就一起呼籲立法院照規定嚴審速審。「當然,如果你是打從心底覺得軍購不必要,你也不支持的,那就拜託大方明說:『我反對軍購』,不要在那邊假裝要審,又一直拖延,看了討厭」。
2026/03/28 10:5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4098&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