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陸正義喊「7點半坐公車的人怎會貪污」 律師:交通工具跟犯法是兩件事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昨(26)日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判17年有期徒刑及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委任律師之一陸正義表示,沒有任何政治獻金被柯文哲挪做私用,一個7點半上班搭公車的人,怎麼會成為起訴書中的貪婪之人?律師李育昇今(27)日在三立政論節目《新台派上線》中談到,「坐交通工具,跟有沒有去從事不法的行為,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兩件事情」。

主持人李正皓在節目中質疑,柯文哲律師團都是大律師,以前都曾擔任檢察官、法官,怎麼會公開說出這麼可笑的話,說柯文哲7點半就坐公車怎麼會貪污?李正皓也提出,坐公車的通緝犯一大堆,他舉出一起大鬧公車的案子,就發現鬧事者是六條罪名在身的通緝犯,包含竊盜、傷害、詐欺、毒品、妨害秩序、毀損,又舉出一起基隆公車乘客扭打事件,其中一人是竊盜通緝犯,他直言「我想任何一個人都知道,坐公車跟有沒有犯法是沒關係的,可他們現在是怎麼樣,是完全放棄法律的部分了嗎」

律師李育昇提到,去年8月彰化員林有人持刀任意在路上揮砍人,他是騎腳踏車的,如果有任何的犯罪都用這一套的話,會變成「他是騎腳踏車的人,所以他不太像是會去做作奸犯科的人」,李育昇直言「本來坐交通工具,跟有沒有去從事不法的行為,這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兩件事情」。

李育昇也指出,大家對這個判決結果也沒有特別的意外,因為其實這個判決的內容都在起訴書裡面,一年多來其實柯文哲有非常多的時間,可以來就裡面的任何內容做相關反駁,他表示,柯文哲如果有辦法就檢察官所指控的事情來逐一的反駁,那我們可以來理性的來判斷,但是這麼一年多以來,他全部都沒有做。

李正皓指出,柯文哲委任律師之一鄭深元曾表示「卷宗太多」,提問李育昇對此的看法,李育昇指出,鄭深元的意思其實就是指說卷宗太多,他們沒有足夠的時間好好研究卷宗,造成武器不平等,所以這等於是司法上的政治迫害。

李育昇也說,在法庭上卷宗太多不是理由,卷宗也是檢調辛苦調查蒐集的成果,就算尊重被告的防禦權,也不能說卷宗太多,李育昇直言「你既然接這個案子,就咬著牙要把它讀完」。

李育昇表示,如果柯文哲律師團一審是這樣的一個訴訟策略,他其實滿擔心上到二審會發生什麼情況,他指出,高等法院法官不會像地院法官那麼的仁慈,其實一審重金庭真的對於柯文哲很仁慈了,要講什麼都可以;但高院不會這樣子,高院它不會花了很多時間、開了十幾次庭、讓被告好好的陳述這些有的沒有的,且都是跟法律無關的,他認為還是要看這些律師有沒有辦法在二審中,想出一些創意出來。

李育昇也提到,昨天的記者會中,還是有些「創意」是讓他佩服的,他表示「我對這些道長們,這些前輩們,我覺得有一些創意,首先就是說剛剛有提到的,他7點半坐公車的,怎麼會去做貪污的事情呢,我覺得這滿有創意的,我建議在二審,可以加入這一段答辯」,

李育昇指出,還可以把柯文哲的手機拿出來「你看,法官這個柯文哲的手機螢幕保護貼都碎了,他都捨不得換,這一種人怎麼可能會做壞事」、「或者是把衣服敞開,他的內褲破一個洞,就是這麼的勤儉持家,這樣子的人怎麼可能會去做壞事呢」。

李育昇還提到,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昨天講了一句話讓他覺得也滿有創意的,陳智菡說「一審法官認定柯文哲有收前金210萬,但是沒有後謝;那只有前金沒有後謝,怎麼會是貪污呢?」李育昇認為這段說法十分有創意,開玩笑表示「所以我建議以後大家去吃霸王餐的時候,只要吃前菜,只吃沙拉然後就被抓,然後就說我只有吃前菜,我沒有吃主餐啊,你怎麼可以說我吃霸王餐」。

李育昇分析鄭深元的說法,鄭深元稱法院沒有保障武器平等、沒有保障被告的防禦權、應該要做無罪推定、應該要法官獨立,李育昇強調,其實鄭深元講的這些都是對的,這些都是刑事訴訟法教科書裡面寫的,但鄭深元就是很冠冕堂皇地說本案都沒有,但是到底在本案有沒有做這些事情,其實也都沒有啊。

李育昇直言,鄭深元沒有完全的很明確指示出來,他認為鄭深元可以把刑事訴訟法教科書所有的這個審判原則,全部抄下來附上去給高院法官說,「你看這裡刑事訴訟法,都要依照這些原則,但是一審都沒有」他覺得這樣子的話,律師團就可以拿這些來做一些材料補充這個答辯狀,也就會比較多的時間來讀那個一百個卷宗。

2026/03/2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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