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國際奧會這項新規等於實質禁止跨性別運動員參加奧運女子組比賽。先前,只要各單項運動協會同意,跨性別選手即可參賽。
支持這項決定的人士表示,這是體育管理機構重新認識保護女子賽事的重要性,並為全球各相關組織提供明確指引。
英國性別倡議團體Sex Matters活動總監麥克安娜(Fiona McAnena)形容這項新規「極受歡迎」。她受訪表示:「女子運動只能屬於那些是女性的人。
國際奧會為全球體育訂下標準,唯有設立受保護的女子組比賽,才能確保女性與女孩參與公平競爭。這是一項非常可喜的發展。」
她指出,由國際奧會帶頭制定政策非常重要,不應讓各單項運動自行摸索。
儘管廣泛支持這項政策,麥克安娜仍認為新規尚有不足。她批評國際奧會未讓新規具追溯力,未能處理過去出現的不公。
她說:「我們知道,里約奧運有3名女性因此未能奪牌,她們可說是在800公尺項目中,遭到性別發展差異(DSD)的男性運動員擊敗。無法為這3名女性伸張正義令人遺憾。」
在2016年里約奧運,瑟夢雅(Caster Semenya)、尼昂沙巴(Francine Niyonsaba)與汪比(Margaret Wambui)包辦女子800公尺3面獎牌,3人皆被列為具「性別發展差異」。
自2019年起,世界田徑總會緊縮400公尺至1英哩賽事的參賽資格後,上述3人均不得參加女子800公尺比賽。相關規定要求「性別發展差異」運動員,須透過醫療方式降低其天然較高的睪固酮水準,方可參賽。
瑟夢雅拒絕依循,主張相關規定具歧視性且侵犯其權利。汪比自7年前規定實施後未再參賽。尼昂沙巴則轉攻更長距離的項目。
麥克安娜指出,新規對於「完全性雄激素不敏感症候群」(CAIS)運動員所訂的例外,仍可能保留部分男性選手的優勢,即便程度較低。
然而,反對國際奧會這項新規者認為,此政策缺乏堅實科學依據且可能傷害運動員,特別是女性與未成年人。
運動人權倡議人士密特拉(Payoshni Mitra)形容這項決定是「保護機制的災難」,並認為它受到政治因素驅動,而非科學。
密特拉受訪時表示:「這不是基於科學,而是源於偏見。這更像是受到政治壓力,而非真正符合女子運動所需。」
她表示,這項政策涵蓋未成年運動員令她「震驚」,因為這將適用於奧運、青年奧運,以及資格賽事的所有女子組選手。
密特拉也質疑決策時機,認為此舉與下一屆洛杉磯夏季奧運的政治考量有關。
她說:「(美國)是一個我們很清楚正朝某個方向發展的國家,而這並非進步派人士所期待的方向。」
曾兩度奪得奧運金牌的瑟夢雅,係9名據稱具「性別發展差異」非洲女運動員之一,她們致函國際奧會主席柯芬特里(Kirsty Coventry)表達不滿。
瑟夢雅曾於去年6月寄出類似信件,她表示,「受邀諮詢時我已明確表態:拒絕成為象徵性的傳聲筒。如果你們早已定案,諮詢便毫無意義。若不曾感受我們的處境、痛苦,以及身體在運動之名下所承受的一切,所謂的諮詢也根本沒有意義。」
她補充:「身為一名來自非洲的女性,我曾希望柯芬特里主席會有所不同。我曾希望她會傾聽我們所有人聲音,而不只是聽那些有權勢或處於舒適位置的人。但她讓我們失望。」
世界田徑總會(World Athletics)2023年已禁止經歷男性青春期的跨性別女性參賽,緊縮「性別發展差異」相關規定,降低睪固酮門檻,並要求將持續的醫療抑制列為參賽條件。
去年參加世錦賽女子組賽事的選手,需接受一次性基因檢測以符合規定。
世界田徑總會發言人今天表示:「過去10年來,我們一直在保護女子運動方面引領方向。」
他表示:「要吸引並留住更多女性與女孩參與,需要一個公平且無生理障礙的競爭環境。這代表性別認同不能凌駕於生物條件之上。對所有運動採取一致作法是件好事。」
2026/03/27 15:5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73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