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遭北檢依4大罪起訴,求處28年6個月重刑。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一審宣判,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民眾黨隨即召開記者會,痛批判決違背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質疑司法獨立性,並號召支持者「329上凱道、討公道」。相關貼文曝光後,留言區迅速湧入大量回應,支持者聲量相對被淹沒。
民眾黨於26日判決公布後召開記者會,包括柯文哲、黨主席黃國昌、秘書長周榆修及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均出席,直指北院判決荒謬,認為已完全違背公平公正公開的審判原則,質疑司法缺乏獨立性。
會後,民眾黨於臉書發文,並附圖表明立場「政治辦案,政治判案,我們絕對不會屈服」,民眾黨也號召全國支持者,329上凱道、為柯文哲與被踐踏的台灣司法討公道。
該貼文累積逾2千則留言,不少網友以諷刺語氣回應,「找臨時工嗎?包餐嗎?」、「現場會擺100台飛輪嗎?我帶人去踩」、「台灣的橘子又甜又多汁」等;也有人向支持者喊話「趁早脫離,還有機會」,另有部分留言刷出一排「加油」。整體留言氛圍以批評與嘲諷聲音為主,至於向來挺阿北到底的小草,則是幾乎被淹沒,僅有少數表態當日會到場。
回顧判決內容,柯文哲於109年3月24日至26日,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透過7人以政治獻金名義交付之賄款210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另涉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並與李文宗、李文娟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款項共6134萬6790元,及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1095元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
法院認定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公益侵占(2罪)、背信等共4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至於柯文哲被訴「小沈1500」收賄1500萬元部分,除柯文哲於excel檔案自承的「審判外不利於己之書面陳述」外,並無其他「補強證據」佐證,故不能認定為犯罪事實。
2026/03/27 12:2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591&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