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一審因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涉背信被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於外界好奇這是否意味著柯文哲失去總統大選門票?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7)日表示,要判決定讞才終身不得參選,若法院有不同判決,會尊重並依規定辦理。
對於外界關心,柯文哲遭重判是否等同失去總統參選資格?劉世芳說明,按照正副總統選罷法,如果貪污治罪條例有十年以上,要最後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但是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生」。劉世芳說,到下一次的總統、副總統要登記參選之前,如果法院有不同的判決,會尊重法院的判決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而柯文哲的律師指控,原本內政部說容積獎勵合法,但約詢後卻有180度的轉向。劉世芳則認為,律師的說法應該在法院或者是在地檢署裡面說明得非常清楚。她強調,內政部不管在函覆或是接受監察院約詢時,立場都是一致的,都是按照都市計劃法的相關規定辦理。
2026/03/2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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