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檢方偵結後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背信、公益侵占等4罪起訴,26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出爐,柯文哲被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沈慶京則依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10年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
法官認為,民國109年間,沈慶京明知本案土地在北市府80年都市計畫所載「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屬於一次性保障,業經訴願駁回認定在案,京華城公司與北市府行政訴訟程序仍在進行中,而且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他為了回復上開樓地板面積,行賄柯文哲及應曉薇,復以無法令依據取得容積獎勵20%等方式,與柯文哲等人共同圖利京華城公司,遂依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10年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
法官指出,沈慶京為了打造政商實力,長期行賄應曉薇,並由退休之威京集團聘僱之顧問吳順民,協助本案容積之爭取,驅使應曉薇、吳順民等人施壓北市府主管都市計畫的承辦官員,並與柯文哲積極接觸、會面,促使柯文哲領導之北市府違法核給容積獎勵,進而取得本案非法且價值甚鉅之容積獎勵,所獲不法利益逾上百億元。
法官強調,衡量沈慶京所為,不僅嚴重破壞威京集團之企業形象,間接損及集團信譽及眾多股東員工之利益,更腐蝕公務行政機關之專業性與廉潔性,致使北市府基層公務員堅持依法行政之努力毀於一旦,並使市民對於北市府同仁之中立性產生質疑,摧殘市民與北市府公務員間之良好互動。
再者,沈慶京於偵查及審理過程均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兼衡沈慶京智識程度、過往工作經歷、目前經濟狀況、家庭狀況等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不僅如此,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稍早法官又裁定加保3000萬元,無疑是雪上加霜,沈慶京當庭表明湊不出錢,今晚將會睡在候審室。
2026/03/26 18:0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32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