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宣判/柯文哲涉貪判17年 基進喊話民眾黨:應依黨規停權或除名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下午一審宣判,柯文哲遭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台灣基進呼籲,民眾黨應依照黨內《紀律評議裁決準則》「違反廉政公約」相關條文,對已遭判決涉貪之柯文哲予以停權或除名處分,以展現政黨自律與對公共價值的堅持。

台灣基進指出,「貪污零容忍」應是跨越黨派的基本共識。無論政治立場為何,只要涉及貪污不法,都應接受司法審判與社會檢驗,任何政黨亦不應以政治考量為由,對其成員的不法行為有所寬貸或護航。唯有建立一致且嚴格的廉政標準,才能維繫人民對政治體系的信任。

因此,台灣基進呼籲台灣民眾黨應正視此一判決結果,依據其黨內《紀律評議裁決準則》「違反廉政公約」相關條文,對已遭判決涉貪之柯文哲予以停權或除名處分,以展現政黨自律與對公共價值的堅持。

台灣基進表示,台灣民眾黨變成「國台辦統戰窗口」已令人不齒,呼籲民眾黨把握自新機會,當斷則斷。

2026/03/26 16:2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261&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