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薛姓男子今年跟前雇主因工安賠償引爆糾紛,當時員警獲報到場,薛男竟惱羞對警方爆粗口,大罵「你娘、把槍拔出來啊、X你娘、你現在是要栽贓嗎? 雞X,你帶槍是比較囂張嗎? X你娘」;此舉雖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但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遭裁罰3000元罰鍰,可抗告。
裁定指出,薛男跟今年3月5日下午2時許,跟前雇主發生工安賠償糾紛,當時員警獲報到場關切,未料,他竟嗆員警「你娘、把槍拔出來啊、X你娘、你現在是要栽贓嗎? 雞X,你帶槍是比較囂張嗎? X你娘」,遭依法移送。
當下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薛男仍爆粗口,雖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但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款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遭依法送辦。
審理期間,薛男辯稱只是「自言自語」但依據現場密錄器錄影顯示,他是對著員警說話而非單純自言自語,因此未獲採信。
法院審理後,認定薛男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處3000元罰鍰,可抗告。
2026/03/26 11:1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3074&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