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今(26)日將一審宣判,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公開進行「判決預測」。儘管檢方對柯文哲具體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吳景欽分析,認為在現行審判制度下,第一審判決幾乎不可能完全無罪,並大膽預測累加結果,刑期可能落在「10年有期徒刑」。
回顧檢方起訴重點,柯文哲面臨4大罪名指控:包括收受1710萬元不法容積獎勵的「違背職務受賄罪」(求刑15年)、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圖利罪」、侵占民眾黨及木可公司政治獻金的「公益侵占罪」(分別求刑5年與6年),以及挪用基金會款項的「背信罪」(求刑2年6月)。
吳景欽分析,最關鍵的「違背職務受賄罪」可能獲判無罪。吳景欽指出,罪名成立與否有2個關鍵,首先隨身碟的1500數字,無法查證製作者及製作時間,且其與前、後的記載格式不同,不具有常規性,就是著實的傳聞證據,連提出於法庭的資格都沒有,因此要提出金流證據,「不過檢方提出的金流證據,就證明與被告有收賄的同一性來說,要非傳聞證人,即是臆測,所以這個1500萬,會是無罪」。
另一個關鍵,210萬,拆成人頭給予民眾黨部分,檢方雖直指具有貪污的對價關係,但除了對象非同一外,就是與檢察官所稱的121億的不法獲利不成比例,同時也有證據連鎖無法連結的問題。所以吳景欽也預測無罪。
然而,吳景欽認為,「圖利罪」將成為重點,尤其是受賄罪如果無罪,這條罪是相當重要的保險。那因這個部分,本來法條的明確性就很糟,尤其是對於成罪的主觀要件,即明知違背法令,法院並不同意找法律專家鑑定,再加以有同案被告自承犯罪,這個部分,我預測會是有罪,「而因檢察官無具體求刑,我幫檢察官具體求刑為7年有期徒刑」。
至於「公益侵占罪」,吳景欽表示,這裡有兩個公益侵占罪,我覺得這是檢察官的保險,雖然法定刑是1~7年有期徒刑,但不法內涵不高,因若仔細檢驗每個候選人的政治獻金使用,浮濫使用的情況,應不少見,「只是到底是浮濫使用、還是侵占,永遠只存在司法者的內在意志」。因此吳景欽預測,這部分會有罪,但大概就是2~3年。
最後是「背信罪」,吳景欽認為,因涉及私法自治且構成要件空泛,因此預測會獲判無罪。2項成罪部分累加,預計總刑期約為10年。
吳景欽,因要單一案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才失去候選資格,所以柯文哲仍會保有參選2028年總統的資格,「如果我是法官,這應該是最能對各界交代的結果。這說來,好像有點怪」。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2026/03/26 09:0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298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