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被控4大罪今宣判!刑期若達1規定「2028總統大選夢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背信等案,一審將今(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根據法律規定,若柯文哲被判處超過10年有期徒刑,將不得參選正副總統,2028總統大選恐怕夢碎。

根據起訴,全案共分4大區塊,與柯文哲直接相關有3塊。檢方起訴共11人,緩起訴2人,不起訴3人。起訴被告中,被求刑最重的就是柯文哲,檢方建請法院求處28年6月有期徒刑;其次是李文宗,被求刑共17年4月。

全案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去年底合議庭於辯論終結時,審判長江俊彥命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台北捷運前董事長)4人必須到庭聽判。

法界分析,當庭收押相當罕見,未來仍有上訴權利,審判時程仍長,不排除將調整強制處分或保全措施。

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前,依法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若柯文哲被宣告應執行10年以上,立即喪失參選總統資格。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2026/03/26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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