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案3月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 11被告4大區塊罪名、求刑刑度一次看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背信等案,3月26日下午2點30分準時宣判。包括柯文哲在內,全案共11名被告,合議庭於辯論終結時,命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台北捷運前董事長)4人必須到庭聽判,預料民眾黨幹部、支持者都將到場關心判決結果。

根據起訴,全案共分4大區塊,與柯文哲直接相關有3塊。檢方起訴共11人,緩起訴2人,不起訴3人。起訴被告中,被求刑最重的就是柯文哲,檢方建請法院求處28年6月有期徒刑。其次是李文宗,被求刑共17年4月。

4大區塊分別為,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統整起訴被告、罪名、求刑刑度:

一、柯文哲: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2.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3.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案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

~求刑共28年6月 併科罰金共5000萬元 褫奪公權10年

二、李文宗: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2.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3.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案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

~求刑共17年4月 併科罰金共1000萬元 褫奪公權5年

三、沈慶京: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求刑共17年 併科罰金共3300萬元 褫奪公權共11年

四、應曉薇: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洗錢防制法:洗錢罪

~求刑共16年6月 併科罰金共5000萬元 褫奪公權10年

五、彭振聲: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求刑共6年(減刑後3年) 褫奪公權3年

六、黃景茂: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求刑共7年 併科罰金共1000萬元 褫奪公權5年

七、邵琇珮: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求刑共5年(減刑後1年3月) 緩刑2年

八、端木正:

1.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

~求刑共1年

九、吳順民: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求刑 適當之刑

十、李文娟:

1.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刑法:公益侵占罪

※商業會計法: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

~求刑 適當之刑

十一、張志澄:

1.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獎案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

~求刑 適當之刑

2026/03/25 18:2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2786&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