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剴剴」案震驚全台,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凌虐、綑綁、餵燒焦及餿食,造成年僅1歲10個月的「剴剴」,全身多處受傷,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國民法官一審,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上訴高院二審維持原判,2女確定上訴最高法院,因2人的羈押期將屆,台灣高院24日開訊問庭,檢察官建請續押。
據了解,「剴剴」案引發全台關注,北院一審國民法庭,重判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高院二審,法官認為,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卻見剴剴沒有家屬前來探視關懷、主管機關亦未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竟然利用自身優勢之權力支配關係,在剴剴沒有反抗能力、難以求援處境下,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之工具。
短短3個月時間,不僅反覆、密集對剴剴施以非人道方式凌虐,凌虐方式五花八門,甚至將凌虐照片傳送給劉若琳,還彼此交換、評論虐童心得,不時夾雜嘲弄、辱罵之言語。考量剴剴為未滿2歲之幼童,生前最後3個月,遭受非人道方式密集凌虐,在飢餓、寒冷、綑綁、毆打中度過,最終被剝奪生命。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
2026/03/24 15:4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12109&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