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鹽埕區前年農曆春節期間,發生暴力砸攤事件,衛姓男子因表哥徐男與廖姓攤販發生爭執,便夥同多人前往春節夜市,不顧當時正值大年初四人潮眾多,當眾砸攤,妨害攤商營業,更引起周邊遊客恐慌。此事動手的這方被依法送辦,偵審期間,3名涉案人都坦承犯行,並賠償7.5萬達成和解,被法院依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共同強制罪分別判刑。
判決指出,衛男因表哥徐男與廖姓攤販發生爭執,2024年2月13日當時正值大年初四,竟找來鄭男、許男等7人,趁農曆過年市集營業期間,前往鹽埕區鬧區,砸廖男攤位。
徐男一行人到場,不顧人潮眾多,徒手推翻廖男攤位的攤架,並把貨架商品亂丟,此舉妨害廖男正常營業,更引起周邊遊客恐慌。
事後衛男、徐男等人被逮,加上動手的嫌犯在內,共3人被移送法辦;偵審期間,都坦承犯行,不過法官認為,他們選在春節人潮密集之處,實施強暴,波及不特定多數人,法治觀念偏差。
法官考量,衛男、徐男等人犯後跟廖男達成和解,並賠償新台幣7萬5000元,依法獲減刑,審理後,將衛男依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判4個月有期徒刑;鄭男、許男則依共同強制罪,各處拘役40日,皆可易科罰金,此外,沒收扣案手機,全案可上訴。
2026/02/17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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