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美台簽署最終版對等貿易協議 USTR事實清單全文一次看

美國與台灣已簽署最終版《對等貿易協議》,根據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發布的事實清單,雙方由美國在台協會(AIT)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作為簽署方,正式達成這項協議。

連結:https://x.com/USTradeRep/status/2022082530263150797?s=20

事實清單指出,《對等貿易協議》將強化美台經貿關係,為美台雙方帶來實質互利,並透過大幅調降關稅、移除非關稅障礙、擴大投資,以及在關鍵產業與產品上的採購,帶動美國製造業的明顯擴張與成長。協議不僅彰顯美台關係的重要性,也反映雙方推動擴大雙邊投資與商業機會、深化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強化供應鏈韌性的企圖心,並攜手促進穩定與繁榮。主要條款如下:

鬆綁美國工業與農產品出口關稅壁壘

台灣方面將取消或調降99%的關稅壁壘,並為美國工業與農產品提供優惠性市場准入。其中,工業產品涵蓋汽車與汽車零組件、化學品、海鮮、機械、醫療保健產品、電機產品、金屬與礦產;農產品則包括園藝產品、小麥、牛肉及牛肉製品、乳製品、豬肉及豬肉製品、羊肉與綿羊肉、樹堅果、犬貓飼料、番茄醬與花生。

鬆綁美國工業產品出口的非關稅壁壘

台灣方面承諾解決長期存在、影響美國汽車、醫療器材與藥品出口的非關稅壁壘。就美國汽車而言,台灣將取消數量限制,並接受符合美國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與排放標準的美製車輛進入台灣市場,無須額外要求。至於醫療器材與藥品,台灣將承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在美國製造產品的上市核准,免除額外進口要求,並確保其健保體系下醫療器材與藥品給付與列名程序的公平透明。

鬆綁美國農產品出口的非關稅壁壘

台灣方面承諾解決並防止影響美國農產品出口的非關稅壁壘,涵蓋牛肉、豬肉、家禽與加工用馬鈴薯等品項;並將與美方合作完成相關法規程序,開放野牛肉輸入台灣。

連結:https://x.com/USTradeRep/status/2022081435247738985?s=20

地理標示(GI)與市場准入:

台灣方面承諾納入突破性條款,維持目前及未來仰賴通用名稱的美國起司與肉品業者所享有的市場准入,不因僅僅使用特定起司與肉品名稱而受限。台灣亦承諾就地理標示(GI)保護建立高度透明與公平的標準,確保美國產品得以持續使用過去被不公平納入地理標示保護的名稱。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執行

台灣方面承諾透過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並將打擊侵害智慧財產權列為執法優先事項,以嘉惠美國的創新者與創作者;相關作法亦包括與重要國際智慧財產權條約的標準接軌。

改善勞動標準

雙方承認保障國際公認勞動權利的重要性。台灣方面將禁止進口以強迫勞動製成的商品,並改善商業漁船上的勞工權益保障,處理部分產業收取仲介費用的問題,禁止扣留勞工身分證件,並加強勞動法令的執法。雙方亦將持續推動進一步改革,強化台灣勞工在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方面的保障。

強化環境保護

台灣方面承諾持續採納並維持高水準的環境保護,並有效執行相關環保法規,包括採取措施推動更具資源效率的經濟模式,以及因應非法伐木、漁業補貼、非法捕撈與非法野生動物貿易等問題。

面對公營事業與補貼問題

台灣方面承諾避免對其生產商品的公營事業提供非商業性協助或補貼,僅在符合正當公共服務目的、扶植中小企業或維護其關鍵安全利益等情況下例外。

推動貿易便捷化與良好法規實務:

雙方共享相同價值,並承諾在良好法規實務、通關與貿易便捷化、標準與技術性法規,以及服務與數位貿易等面向,採取相近作法。

促進互利投資

雙方有意打造最佳的投資環境,以促進並便利跨境投資。美方將在適當情況下,依法與美國私部門夥伴合作,考慮支持台灣關鍵產業的投資融資。雙方亦注意到AIT與TECRO於1月15日簽署的合作備忘錄(MOU),其中台灣方面承諾與美國合作設立工業園區與產業聚落,協助美國在關鍵高科技產業大幅提升國內產能。

該備忘錄並設想,台灣企業將在半導體供應鏈、電子製造服務(包括AI應用)、能源與其他領域,顯著增加對美投資,並獲得台灣方面的財務支持;同時亦確認,美方將在《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半導體及半導體製造設備調查,以及若干其他第232條調查中,考量台灣與美國在經濟與國安上的一致性,以及雙方的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對台灣提供關稅及其他救濟措施上的優惠待遇。

促進供應鏈韌性

雙方承諾強化合作,朝提升供應鏈韌性的共同目標邁進,並將持續推動敲定打擊規避關稅行為的相關承諾。

強化經濟安全一致性

雙方承諾加強經濟與國安合作,以提升供應鏈韌性;相關作為將包括確保國際採購義務僅惠及承擔相同承諾的國家。

增加採購美國產品

雙方承諾合作確保安全、可靠且多元化的供應來源。台灣方面規劃在2025年至2029年間,長期擴大對美國重要商品的採購,包括價值444億美元的液化天然氣與原油、152億美元的民用飛機與引擎,以及252億美元的電力設備、電網、材料、發電機、儲存設施、海事設備、煉鋼設備等產品。

邁向繁榮的前行之路

在《對等貿易協定》生效前,雙方將完成各自的國內程序,其中包括台灣方面須將協定送交立法院審議。

鑒於台灣方面承諾採取重大步驟,推動更強化且更具對等性的貿易關係,美方承諾調降對原產自台灣商品的關稅,並將適用「最惠國(MFN)稅率」或15%關稅中較高者;其中,15%關稅由MFN稅率與《2025年4月2日第14257號行政命令》(經修正)所稱之對等關稅構成。

美方亦指出,已自《2025年9月5日第14346號行政命令》(經修正)所附「對齊夥伴潛在關稅調整」附件所列貨品中,指定若干產品不適用對等關稅。

2024年美台雙邊貨品與服務貿易總額超過1850億美元。

2026/02/13 08:2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3025/932792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