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違反反滲透法,台灣高等法院今判他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被控接受中國南京市台辦資助,2023年11月由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出面,邀雙北5名里長、9名親友赴陸,南京市、淮安市台辦趁機宣傳「兩岸一家親」、「藍白合」,暗示團員支持特定政黨候選人。新北地檢署依反滲透法及公職人員、正副總統選罷法起訴姚、簡女,一審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今改依反滲透法判簡女4年8月、姚2年6月徒刑,各褫奪公權2年。
2023年9月間,受南京市台辦指示及資助的簡女,委由姚出面邀約組成里長團,參加者僅須負擔16500元機票費,其餘旅遊、食宿、交通均免費招待,一行人在同年11月5日搭機前往南京市祿口機場,接受南京市台辦及簡女所提供的6天5夜免費食宿、車資招待,期間赴南京市、江蘇省淮安市等地旅遊。簡女及1名台辦人員全程陪同,南京市台辦也派遣公務車接駁。
檢調調查,餐敘時,台辦人員除在現場懸掛「兩岸一家親」紅布條,江蘇省淮安市台辦副主任、南京市台辦官員也藉機宣傳「藍白合」等政治理念,試圖影響國內總統及立委大選。
有團員證稱,晚餐時會出現一些中國大陸人士,講一些「兩岸一家親」、「我們是一家人」、「要和平相處」等話語,不清楚這些人的姓名或頭銜;也有人說旅程「吃住普通」。
姚韋華到案後坦承不諱,檢察官認為他態度良好,建請法官日後審理期間,若姚仍自白犯罪,可從輕量刑。同行的5位雙北里長和9位親友,檢方依職權不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發現台辦人員徐宜祥還有請姚韋華打電話給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琪銘,並與吳互動寒暄,吳琪銘在偵訊時也曾證述,合議庭認為要說台辦人員參與南京旅遊團的活動或餐敘,就認定其間必約好如何投票,顯有疑問。一審認為,檢察官所提出的事證不足以證明姚韋華、簡安仕有以提供南京旅遊團的食宿招待,使有投票權人特地投票或不行使投票權的行為,無從論斷兩人以旅遊食宿費為不正利益交付賄賂、涉犯投票行賄罪,判無罪。
檢方上訴時,主張姚韋華曾向團員說「習近平請客」,姚則說這是玩笑話,「習近平怎可能請我?」。姚覺得跟團員講「台辦」他們也聽不懂,就簡單講成是習近平請客。
高院審理後今認定簡安仕、姚韋華違反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資助對有投票權人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等」罪,撤銷無罪判決,各判4年8月、2年6月刑。
2026/02/12 10:0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932560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