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王姓女子,因懷疑遭人跟蹤,竟在北捷車廂裡,持美工刀攻擊鄭姓高中生,造成對方臉部被劃傷。法院一審判處王女有期徒刑4年6月,刑後施以監護2年。案件上訴高院二審,法官認為,王女持刀攻擊不特定人士,引發社會大眾的群體恐慌,犯罪手段惡劣、所生危害甚鉅,因此撤銷原判決,加重改判有期徒刑7年,並施以監護2年。
回顧案情,王女當時搭乘北捷,於新埔站開往頂埔站車廂裡,持美工刀攻擊鄭姓高中生,目睹的民眾都嚇壞,引發恐慌導致踩踏,波及3位民眾因此受傷。王女落網後,供稱「有幻聽」又懷疑遭高中生跟蹤騷擾,才會持刀動手。鄭姓高中生遇襲,臉部及頸部都被劃傷,所幸經搶救無生命危險,但臉頸部留下疤痕,需透過醫美手術復原。
檢方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對王女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處王女有期徒刑4年6月,刑後施以監護2年。案件上訴二審,高院認為,王女涉犯殺人未遂罪,造成受害人身心恐慌,且持刀攻擊不特定人士,致使民眾恐慌逃竄,引發社會大眾的群體恐慌,危害甚鉅,因此改判有期徒刑7年,並施以監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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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
2026/02/1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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