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租套房開淫窟…外籍男借1物給「雞頭」讓同鄉越南妹下海!再刮皮肉錢

台北42歲王姓男子去年花1.6萬元租金,承租套房經營應召站,還找越南籍微姓男子提供人頭電話門號易付卡,發送性交易廣告,招攬嫖客上門,並找同鄉范姓應召女,以2000元費用從事性交易。該淫窟被警方破獲後,王男及微男都遭起訴,王男認罪,獲判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接受4場,沒收1萬元犯罪所得,可上訴。

判決指出,42歲王男2025年5月中旬花1.6萬元承租套房經營應召站,還夥同44歲越南籍微男作為人頭電話門號易付卡,供應召集團上論壇刊登性交易廣告,吸引並招攬嫖客上門性交易。

透過越南籍微男所提供的門號,找來另名同鄉范姓應召女,以價格2000元費用,替嫖客服務,王男與微男則抽取報酬,開張約1個多月,被喬裝客人的員警識破,全案曝光。

王男否認犯行,供稱是提供給越南籍女友的妹妹居住;微男則辯稱,換宿舍把SIM卡放在櫃子裡沒有收起來被拿去用,兩人說詞都未獲採信,被依法起訴。

審理期間,王男改口認罪,法官考量他有悔意,初犯惡性未深,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接受4場,沒收1萬元犯罪所得,可上訴。

2026/02/09 14:0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2892&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