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外遇也要「有難同當」?小三賠15萬竟回頭向人夫討一半 法官:妳自己扛

婚外情東窗發事後,竟然還要「有難同當」?基隆一名女子阿芳(化名)因與人夫小偉(化名)發展婚外情,遭元配小美(化名)告上法院,最終判賠 15 萬元定讞。沒想到阿芳在付清款項後,竟越想越不甘心,認為「外遇是兩個人的事」,竟然回頭向昔日「戰友」小偉提起訴訟,要求分擔一半的賠償金。基隆地院審理後,不僅沒讓阿芳如願,更揭露人夫早已賠償元配高額和解金,逆轉判定阿芳敗訴。

判決指出,阿芳因侵害配偶權,於去年 11 月支付元配小美共 15 萬 3,715 元(含利息)。原以為案件就此落幕,阿芳卻隨即將矛頭指向小偉,主張兩人是共同侵害配偶權,依法應連帶負擔債務。她在法庭上振振有詞地表示,兩人應「有難同當」,要求小偉吐出 7 萬 6,857 元,直呼:「沒道理要我一個人扛!」

然而,這場「戰友求償案」在法庭上卻迎來驚人反轉。小偉當場拿出證據證明,在婚外情曝光後,他早已與妻子達成離婚協議,並支付了高達 80 萬元的賠償金,且已於今年 1 月全數付清。這意味著,小偉付出的代價遠遠高於阿芳。

基隆簡易庭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這起案件涉及法律上的「一部請求」。法官解析,元配小美在起訴時,白紙黑字明確表示「只告阿芳一人」,並針對阿芳的個人行為單獨計算賠償金。

法官強調,雖然外遇是兩人共同行為,但在法律上,債權人(元配)有權選擇只向其中一名債務人要求全額賠償。既然小美當初選擇「放過丈夫、單挑小三」,且從未放棄對丈夫的追討權利(丈夫已另案賠償 80 萬),阿芳便無權主張小偉應幫她分擔這 15 萬元。最終,法院駁回阿芳的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2026/02/08 11:0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2362&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