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引發公職雙重國籍爭議。民進黨中國部今(8)日強調,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無模糊空間,核心在於李貞秀的任職資格,雖然《兩岸關係條例》管參選資格,但《國籍法》明定公職就職前須放棄外國籍。民進黨並援引德、韓、以等國例,指民主國家對公職忠誠度要求嚴格,警告迴避國籍法恐成國安漏洞,損害民主制度。強調中國敵意升高下,民選公職國家忠誠原則不容動搖。
民進黨中國部今天在臉書以「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沒有模糊空間!」為題指出,近期,台灣民眾黨提名具中配身分的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兩年條款要進行遞補所引發的爭議,被簡化成「歧視中配」、「打壓新住民參政權」的指控。但這樣的說法,其實刻意忽略了問題的核心。
民進黨中國部指出,最核心的爭議在於李貞秀的雙重國籍問題:雖然依《兩岸關係條例》規定中國籍配偶「在台設籍10年以上」可取得登記參選資格;但同時《國籍法》也規定,擬任公職者必須在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在就職後一年內繳交證明;若未完成,立法院依職權可予以免職。
民進黨中國部並指出,也就是說,兩岸條例只處理「參選資格」,是否具有「任職資格」必須回到國籍法的規定。現在的政治操作通常只談前者、迴避後者,同時刻意忽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互不隸屬的事實,只把個案政治化,藉機歸究政府製造社會對立,如果讓其成功必將成為台灣國家安全的缺口。
民進黨中國部表示,事實上,這不是台灣獨有的問題,所有處於安全壓力的民主國家,如之前的西德、韓國跟以色列,都面對類似的情境,也有明確的處理方式:德國的規定冷靜理性,民選公職只能由德國公民擔任。外國籍配偶,不論來自哪個國家,若未完成入籍與憲政忠誠審查(可由情治單位介入),沒有任何「例外參政」的空間。
民進黨中國部並表示,韓國的規定跟台灣比較像但更直白,與敵對政權(北韓)存在國籍或組織關係者,一律不得擔任公職,完全沒有模糊地帶,也不能透過政治協商解套。以色列則是把「敵對」直接寫進國家生存邏輯中,明文要求即使已取得國籍,只要被認定支持敵對勢力或否認國家存在本身,都可以被禁止參選。
民進黨中國部說,從這些國家的例子可以發現,不會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允許「未完成國籍與忠誠整合的敵對國籍配偶」可以模糊的進入民選公職任職。回到台灣,台灣的制度對於公職不得有雙重國籍的規定,其實定義的非常清楚,過去也有許多案例被具體實踐,不應該有模糊空間。現在的問題是刻意只談「參選資格」,卻避談「任職資格」,並想利用制度落差突破兩岸主權界線。這樣的操作,最後傷害的不是任何個人,而是整個民主制度的可信度。
民進黨中國部強調,民選公職必須建立在清楚及可驗證的國家忠誠之上,應該是所有憲政民主國家都會遵守的基本原則,尤其是在中國對台灣升高敵意的當下。如果我們連這一點都不敢說清楚,那台灣的民主自由將會被逐步掏空。
2026/02/08 10:5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2381&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