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依據「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2025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將於2月6日一次發給。年終工作獎金原則為1.5個月薪俸,另依個人考績結果,尚可支領0.5至1個月不等的考績獎金。
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對象,包含各級政府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及年度中經核准增加員額的現職軍公教人員,以及技工、警衛、工友等人員;另年度中退休、退職、資遣或死亡者,亦依規定核發。
人事總處指出,去年公布的2025年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中,已明定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日期為今年2月6日。至於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但依往例,與整體發放時程差距不大。
在人員發給基準方面,年終工作獎金係依當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算。凡於1月31日前已在職,且至12月1日仍在職者,得發給1.5個月俸給的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新進人員,如12月1日仍在職,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除年終工作獎金外,軍公教人員另可依考績結果支領考績獎金。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及獎金標準》等相關規定,年終考績列甲等者可領取1個月獎金,乙等則為0.5個月獎金。
2026/02/04 15: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30876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