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預售屋契約查核出爐 72建案遭罰597萬元、累犯建商不合格率逾6%

為檢視建商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遵循情形,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於去年9月至12月辦理「2025年度第2次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本次共查核72件建案,其中共裁罰597萬元、累犯建商不合格率逾6%。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本次查核除以2025年1月至6月銷售戶數為基準,針對「全國銷售排名前10名」及「地方銷售排名」(直轄市前4名、縣市前2名)建案進行抽查外,並就2020年至2025年間查核資料,鎖定「累計違規2次以上」及2025年度第1次查核中違規項次較多之建商,加強查核力道。

本次共查核72件建案,每案均檢視「通知交屋期限」、「驗收」、「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期限」及「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等15項契約重點。整體查核結果顯示:

在「全國銷售排名」部分,共查核10件建案,其中3案契約內容部分不符規定,違規項次共6項,整體不合格率為4%。遭開罰建商包括,甲山林建設、達欣工程、達鉅建設、海悅建設、大亮建築。

「地方銷售排名」共查核50件建案,11案契約內容部分不符規定,違規項次16項,整體不合格率為2.1%。遭罰建商有,新碩建設、久樘開發、上隆開發建設、城居建設、三嘉開發建築、昱珅建設、大豪開發、櫻花建設、記銘建設、半畝田建設、原榮實業等。

至於「過去查核累計違規2次以上建商,及前次查核違規項次較多建商」,共查核12件建案,其中4案不符規定,違規項次11項,整體不合格率達6.1%,高於其他類型建案。遭開罰建商有富旺國際開發、總誼建設 、德弘建設、田原開發、興富發建設。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針對契約內容不符規定之建商,已請內政部地政司督導地方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5項規定裁處完畢,本次查核共裁罰597萬元。

就違規態樣分析,主要集中於四大項目。首先,在「通知交屋期限」方面,部分建商於契約中不當排除辦理對保、貸款撥付等期間,藉此規避須於領得使用執照後6個月內通知交屋之義務,另有提前要求買方負擔水電費、瓦斯基本費,轉嫁原應由賣方負擔之費用。

其次,在「驗收」規定上,有建商未於交屋前完成瑕疵修繕,要求消費者先行交屋再循保固程序處理,另有錯誤計算交屋保留款,或保留款金額未達「房地總價5%」之情形。

第三,在「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期限」方面,部分建商將消費者辦妥貸款列為移轉登記前提,免除賣方於使用執照核發後4個月內辦理登記之法定義務,亦有增列權利義務顯失衡之解約與高額違約金條款,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

最後,在「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部分,部分建商以廠商抬價等理由,未經消費者同意即更換建材,另有對使用輻射鋼筋、石棉、電弧爐煉鋼爐碴或未經處理海砂等材料所致損害,契約責任記載不完整,規避賠償責任。

行政院消保處強調,建商應確實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訂定契約條款,不得隱匿重要資訊或任意增列不利消費者條款。

行政院消保處亦提醒消費者,簽約前應先至「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確認契約備查狀況,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符合法規,如發現契約內容不合規定,應拒絕簽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

2026/02/04 11: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30800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