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警察局恆春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林文謙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分局員警今天下午4時許,在恆春鎮南灣路段發現一男子騎乘機車闖紅燈,遂尾隨在後並於南灣路與仁愛巷口將他攔停;此男趁隙從隨身背包內取出已開鋒武士刀恫嚇,同仁立即呼叫支援。經查證身分後發現,44歲洪男是屏東人,且因毒品案判刑17年。
警方提供影片可見,洪男拒絕配合員警,棄車後不顧來車從安全島往馬路中間衝,隨後跌坐在地,仍手握武士刀。員警持槍對峙並呼叫支援,洪男眼見不敵支援警力,才丟棄刀具就逮。
恆春警分局表示,洪男現場坦承施用毒品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且有駕駛行為,經他同意採集唾液初篩,初步檢驗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涉嫌毒駕行為。警方查扣毒品安非他命1包、已使用依托咪酯煙彈4個、電子煙2個、毒品吸食器1個、藥鏟1個及已開鋒武士刀1把等物。
恆春警分局表示,洪男涉嫌毒品、毒品通緝、毒駕、妨害公務、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全案將於警詢後,依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2026/02/04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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