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呂姓男子前年花1.1萬租房,供應召集團從事性交易,更主打自接「100%台灣人」應召女還是白皙溫柔熟女,來吸引嫖客上門;去年遭警方盯上,循線逮到旗下的泰國籍應召女,此案因此曝光。呂男否認犯行,但辯詞未獲法官採信,被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男2024年7月5日,花每月1.1萬元租金,曾租套房,並跟應召集團聯手開淫窟,上網到論壇刊登性交易,更主打自接「100%台灣人」應召女還是白皙溫柔熟女,來吸引嫖客上門。
呂男開張後,直到2025年3月20日警員為網路巡邏並佯裝為男客,進行聯繫,隨後循線逮到旗下的泰國籍應召女,此案因此曝光。
但呂男不否認租屋,但否認圖利容留性交,還辯稱,沒有聯絡過泰國小姐,也不知道賣淫情形,更沒有營利。
雖然泰國籍應召女也不認識呂男,但他曾租房屋,無償借用,讓人隨意出入使用,自己則對何人使用、要如何使用、有無維護環境清潔等,都不熟悉且不加聞問,跟常情違背。
另考量,呂男曾犯營利姦淫猥褻罪嫌,在2024年5月13日獲不起訴處分,且明知房屋不得作為容留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以營利之場所,仍心存僥倖,隨意給毫無信任關係的人使用,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
法官認為,呂男容任不具信任關係的人,容留女子與他人性交易,有害社會善良風氣,考量否認犯行,將他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2/03 12:5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026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