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走路變安心!從人行道到路口通行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一次搞懂!

為改善行人通行環境、強化人行道設施品質,中央與地方攜手落實人本交通,逐步打造安全、無障礙的步行環境。這項全國性的制度改革,不僅是一次硬體改善工程,更是推動街道轉型、強化全民路權意識的關鍵起點。

根據條例內容,未來全國各縣市將依五大步驟,全面盤點並改善人行空間:

1.改善計畫擬定:盤點各縣市高風險路口與路段,訂定改善優先順序。

2.既有人行道改善:拓寬人行道、移除障礙物、擴大路口停等空間、增設庇護島,提升通行安全。

3.優先新設人行道:針對道路寬度12公尺以上、車速較快的道路優先新闢人行道。

4.行人友善區建置:針對學校、醫院、公園、車站等人流密集處將優先規劃為「行人友善區」,設置安全無障礙的步行路徑、降速設施、行人優先區。

5.改善成果評估與全民參與:地方政府負責規劃、改善,中央每年進行考核。歡迎全民透過說明會和意見回饋,一起改善!

條例中特別提出「行人優先區」的概念,主要會設置在學校周邊、醫療院所等人潮聚集地,車速限20公里、禁止按喇叭,並強化行人享有全段路權優先,車輛必須禮讓、設置減速設施與特殊鋪面,讓學童、長者都能安心通行。

該條例不僅規範各地方政府應將醫療院所、學校、政府機關及大眾運輸場站等行人往來頻繁的區域,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並在推動前辦理說明會,廣納在地居民意見,作為改善規劃的重要依據,更因地制宜規劃增設實體或標線型人行道、進行停車空間的時段性管理、建置防護與警示設施、強化無障礙環境,並透過車速與行為管制措施,打造安全、連續的步行空間,全面提升行人通行安全與生活品質。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廣告

2026/01/14 19:0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80987&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