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埔鹽鄉一名鄉民代表去年參加某宮廟舉辦的考生祈福活動時,遭家長指控對國3女學生摸腰襲臀,家長氣炸報案,檢方勘驗現場畫面後,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該鄉代。隨著案件進入彰化地院審理,鄉代與被害學生家長達成和解,家長撤回告訴,最終法院裁定公訴不受理。
回顧案件發生經過,2025年4月25日,彰化埔鹽鄉一所國中3年級師生前往宮廟舉辦考生祈福儀式,學生家長指控,在合照期間,一名鄉代對女學生伸狼爪,還引起目擊學生騷,事後家長提告,怒批該鄉代連15歲小女生都覬覦,已對孩子們造成深刻傷害。而遭指控的鄉代,當時堅決否認,還揚言要到順天宮「斬雞頭」,要在神明面前自證清白,但後來因輿論越演越烈,最終並未實行。
全案移交彰化地檢署偵辦,於去年10月偵結起訴,檢方勘驗監視器及相關目擊者證詞,認定鄉代在合照時,趁被害女學生來不及反應,以右手觸摸被害人腰部、臀部,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案件進入法庭審理階段時,鄉代與被害學生家長達成和解,家長最終撤回告訴,由於性騷擾防治法屬告訴乃論,法院因此裁定公訴不受理。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2026/01/14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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