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打臉藍白!律師曝彈劾總統3大法律謬誤:政治口水網路鄉民寫得比較好

立法院今(14)日舉行「彈劾總統案」公聽會,律師黃帝穎發言時指出,彈劾案明顯有捨近求遠的問題,而案件根源在於閣揆不副署違憲惡法,若是行政院長的問題,為何要彈劾總統?他也提出彈劾案的三大法律謬誤,包括明知門檻不到卻提彈劾案「打假球」,更指出大法官早已超前打臉彈劾理由,因彈劾追究的是法律責任,但藍白的彈劾理由通篇充滿政治口水,連網路鄉民寫的都比較好。

黃帝穎表示,彈劾總統明顯有捨近求遠的問題,案件根源在於閣揆不副署違憲惡法,若是行政院長的問題,為何要彈劾總統?他指出,這樣打假球的情況明顯是轉移不敢倒閣的心虛。而此次有三大法律謬誤:其一是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程序,「程序可以看得出彈劾案是打假球」,他表示,在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閣揆不信任案門檻只要二分之一立委同意,行政院長就必須在十天內辭職。

黃帝穎續表示,若要讓閣揆負起政治責任,就是提出倒閣;彈劾則需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立委同意,實務上看「不可能」,因為藍白立委僅過半,只能提出倒閣。他也批評,門檻不足下提出倒閣,是憲政上的打假球;其二則是藍白立委的彈劾理由通篇充滿政治口水,明顯是法律上的打假球。他強調,彈劾追究的是法律責任,在113年憲判字第9號中指出,彈劾是追究公職人員的法律而非政治責任,「大法官其實超前打臉彈劾理由」,若要彈劾,至少把理由寫得像法律責任追究或犯罪起訴書才會符合要求,當中卻充滿政治口水。

黃帝穎批評,若要談政治口水,網路鄉民寫的會比藍白的彈劾理由好,彈劾理由完全不符合憲法判決所解釋的彈劾。他也指出,第三大謬誤在於,若通過彈劾案需送到憲法法庭,但藍白全面否定憲法法庭,連憲法法庭都被否定,彈劾案從頭到尾就是打假球,而行政院長不副署違憲惡法具有憲法正當性。

黃帝穎也強調,全球民主國家只有台灣的憲法法庭被癱瘓超過一年,五百多件人權救濟案延宕,只因為藍白兩度杯葛大法官人選、強修憲訴法,讓台灣發生極為罕見的憲政危機。

2026/01/14 11:0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80767&utm_campaign=viewallnews